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简章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教育部直属、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6号)精神,学校2017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2017年学校安排105名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考生还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二、招生专业
1.招生专业详见附件,此专业列表为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全部专业,最终以各省公布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分专业计划为准。
2.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人数比例,确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前登录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其中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内容包括学习情况、个人特长及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等。
(二)邮寄纸质材料
请考生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报名材料并通过邮政EMS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寄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材料”。
1.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
2.高中阶段连续3年成绩单、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和农村户籍证明材料(包括注明农业户口户别的页面、考生户口页面、父亲或母亲或者法定监护人户口页面复印件,或者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4.考生高中阶段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以上材料需要中学审核盖章,申请表另需考生本人及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选拔程序
1.2017年5月,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对报名考生进行户籍和学籍审核,我校组织专家根据报名条件及考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考生。
2.6月3日左右,我校招生网公布入选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或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3.入选考生名单经我校招生网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部备案,待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核对、补充、确认考生的相关高考报名信息后,由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入选考生信息。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最终获得我校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我校不再组织该类考生其他考核。
五、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需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
2.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相关规定填报学校志愿,错误填写或未按要求填报高考志愿者不享受相关招生政策;
3.考生须在我校公布的考生所在省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并服从专业调剂。
(二)录取原则
1.获得我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所报专业(类)要求,学校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规则分配专业。
2.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有关省级招生**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对于浙江省、上海市考生,考生高考选考科目须与我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一致;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B级。
六、组织和监督机制
1.我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过程进行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87082862。
七、其他事项
1.考生本人和所在中学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咨询电话:029-87091406 87091407 87091408 87091409
3.本简章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调整的政策执行。
附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
专业(类)名称 |
1 |
农学(含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 |
2 |
林学类(含林学、森林保护) |
3 |
动物科学 |
4 |
水产养殖学 |
5 |
草业科学 |
6 |
动物医学 |
7 |
植物保护 |
8 |
园艺 |
9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10 |
园林 |
11 |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技术、生物科学、生物工程) |
12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13 |
地理科学类(含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14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
15 |
资源环境科学 |
16 |
电子信息工程 |
17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8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9 |
软件工程 |
20 |
电子商务 |
21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22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
23 |
应用化学 |
24 |
制药工程 |
25 |
林业工程类(含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 |
26 |
机械类(含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 |
27 |
水利类(含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28 |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农林经济管理、市场营销、土地资源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