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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07-12-02 作者:zhshb 出处:zhshb 浏览:1252  阅读次数:

    一、学校名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二、学校地址:陕西·杨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西农路22(邮编712100)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四、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六、2007年招生计划为:本科5500名,少数民族预科80名。分省分专业人数:详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

    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行英汉双语教学,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须通过省级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试,高考单科英语成绩不低于该门课总分的70%八、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九、各专业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十、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遵循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2.调档比例:提档分数线在各省的一批本科控制线以上,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在各省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学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学校对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5.对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按志愿优先原则,设专业级差确定专业,专业级差在5分以内。

    6.推荐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少数民族预科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等录取按教育部规定的政策执行。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进校后按教育部的要求必须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

    7.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必须取得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发放的艺术类专业课测试合格证,若生源所在省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同时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书。高考文化课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本科分数线,在录取时按学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之和(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分省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

    十一、学校学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农林类专业3025/学年、理工、外语类专业4950/学年、文史类专业3850/学年、艺术类专业9900/学年、职教师资专业5500/学年,若有变动以文件为准。

    十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形成了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包括专业奖学金、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

    十三、联系部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87091406 87091411

    传真:029-87092049

    E-mail:zhaoshb@nwsuaf.edu.cn

      址:http://www.nwsuaf.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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