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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1-12-11 作者: 出处: 浏览:1627  阅读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艺术类招生专业及计划

    艺术设计(美术类)2012年面向河北、山西、河南、山东、江苏、湖南、湖北、四川、陕西、甘肃十个省份计划招生90名。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

    三、专业课考试科目

    素描(3小时)、色彩(3小时)

    四、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2年艺术生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省份

    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河南

    郑州106中学

    110-111

    112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

    112-113

    114

    四川

    成都市武侯高中

    114-115

    116

    河北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114-115

    117

    甘肃

    兰州铁路第三中学

    115-116

    117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中校区

    24-25

    27

    山东

    潍坊市招生办

    25-26

    28

    湖北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26-27

    29

    江苏

    无锡市湖滨中学

    27-28

    29

    五、艺术专业课成绩通知

    专业课考试成绩于4月上旬通过学校招生网公布,考生可登陆招生网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合格分数线者,4月中旬寄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

    六、录取条件

    1. 陕西省考生:考生必须取得省级专业课统考本科合格证,同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陕西省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 非陕西省考生:考生必须在取得省级专业课统考本科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我校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同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七、录取原则

    1.2012年除陕西省考生外,其他省份只在设有考点省份招生。

    2. 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课测试成绩达到陕西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后,按陕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

    3. 非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先将文化课总分、校考专业课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再按折算后的文化课成绩×40%和校考专业课成绩×60%相加,按相加后的成绩分省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

    八、收费标准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生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9900/?学年(如有变化按文件执行)

    九、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与教育部招生规定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按《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严肃查处。

    十、艺术类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校区

    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www.nwsuaf.edu.cn/zhshw/
    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咨询电话:029-87091406  87091407

    十二、本简章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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