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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定向西藏、少数民族预科、内地班招生
发布时间:2011-06-15 作者: 出处: 浏览:8576 浏览次数:
一、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招生
1、招收对象为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
2、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的录取分数线,为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内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
3、凡被录取为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的考生,必须与西藏自治区人事厅、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在西藏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4、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学费由国家全部减免;生活费国家给与补助,每人每年大约4500元左右人民币。
5、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考取研究生。学生毕业并到西藏工作单位报到后,方可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生不履行定向西藏就业协议,将记入本人档案。并须向培养学校退还由国家财政给予的全部补助经费和学校付出的培养成本费。
6、2011年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来源计划专业名称
合计
四川
河南
山东
陕西
甘肃 动物医学5
23
5
2
3
种子科学与技术10
2
2
2
2
2
农学5
2
3
5
2
3
草业科学5
3
2
5
3
2
环境科学5
2
3
合计45
9
9
7
10
10
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
1、2011年继续从少数民族考生中招收预科生。该批学生录取分数线可下延到我校在该省录取分数线80分以内,根据考生志愿报考情况,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该计划为国家指令性定向就业培养计划,学生毕业后全部回生源所在省就业。预科时间为一年(新疆20名预科计划,预科时间为二年)在宁夏大学进行预科培养,学习基础课程,预科期满,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者,学校根据学习情况确定专业并转回我校进行本科阶段培养;结业考核不合格者退回生源地区。
2、预科生在宁夏大学预科学习期间学费为1500元/学年(有变动以宁夏大学公布的为准),结转回校后按所学专业收取学费。
3、录取:我校根据各省招办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人数录取。
4、专业确定:预科阶段不确定专业,预科学习期满,学校根据预科生结转当年的招生专业计划确定专业。具体如下:在征求预科生专业志愿的基础上,学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情况确定预科生结转专业计划。预科生按照预科期间的学习成绩排名顺序在确定的专业范围内选取专业,文科生只能就读文科类专业,理科生只能就读理科类专业。
5、2011年少数民族预科招生来源计划专业名称?省份
合计
内蒙古
辽宁
山东
河南
湖南
四川
贵州
陕西
新疆
20
2
4
2
4
2
2
4
少数民族预科班(理工)
60
4
4
4
6
4
4
4
8
20
合计
80
6
8
6
10
6
6
4
12
20
三、2011年内地西藏班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计划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2
资源环境科学
3
工商管理
4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2
合计
11
四、2011年内地新疆班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计划
食品质量与安全
3
园林
3
木材科学与工程
3
林产化工
2
园艺
2
植物保护
2
草业科学
2
合计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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