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殊类招生
-
-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招生指南» 特殊类招生
-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
发布时间:2009-03-21 作者: 出处: 浏览:5851 浏览次数:
一、招收对象为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
二、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的录取分数线,为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内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
三、凡被录取为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的考生,必须与西藏自治区人事厅、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在西藏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四、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学费由国家全部减免;生活费国家给与补助,每人每年大约4500元左右人民币。
五、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考取研究生。学生毕业并到西藏工作单位报到后,方可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生不履行定向西藏就业协议,将记入本人档案。并须向培养学校退还由国家财政给予的全部补助经费和学校付出的培养成本费。
六、2009年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来源计划
专业名称
山西
河南
重庆
四川
陕西
合计
动物医学
2
2
2
2
2
10
动物科学
2
1
2
5
农学
2
2
2
6
植物保护
1
2
2
5
草业科学
2
3
5
水利水电工程
1
1
2
4
土木工程
2
2
4
合计
5
7
4
8
15
39
function closewindow(){ window.opener=null; window.close(); return;} 【关闭本页】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打印本页